为加强我区统计基层基础,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名统计工作者。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二)具体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统计学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等专业优先。
2.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办公软件运用。
4.具备1年以上统计或普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00时。
2.报名方式:个人填写《泉州市丰泽区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岗位要求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fzqtjj@163.com。
3.相关材料:
(1)《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签字后的PDF版;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学历认证查询电子版;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邮件及报名材料压缩包统一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面试的招聘形式,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进行招聘。
五、资格审查和面试
丰泽区统计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安排时间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电话通知通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获知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区统计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一律不予录用。
七、确定聘用人选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实情况和与招聘条件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宜的,取消聘用资格。政治审核通过后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违反招聘条件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聘用为统计工作者。
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丰泽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丰泽区劳务派遣人员薪资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报名者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者对报名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595-22508257进行咨询。
附件:《丰泽区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丰泽区统计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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