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泽区关于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泉丰委〔2021〕49号),现对2021年度符合文件中科技方面条款的18家企业给予奖励资金3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新型研发机构奖励(2家,奖励资金20万元);
2.创新创业载体奖励(14家,奖励资金310万元);
3.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家,奖励资金14万元)。
请获得奖励的企业到区工信科技局科技发展股办理拨款事宜,联系电话:22505909。
附件:丰泽区2021年度科技优惠政策奖励事项汇总表
泉州市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