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清单
2024-07-12 15:45 阅读人数:1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 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监督检查职权,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贯彻各级人才政策,负责全区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依法保护各类人才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和统筹管理,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五)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工作;综合管理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六)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审核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实施保障监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负责区政府系统及街道、园区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负责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综合管理区政府系统及街道、园区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十一)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工资福利工作。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以及退(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负责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核定和工资统计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金的审核审批。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十二)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府奖励表彰惩戒规定,承担以国家和省、市政府名义表彰人员和集体的审核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全区系统先进评选表彰活动;负责区直政府部门绩效目标考评工作。

  (十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就业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社会保障股(基金监督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工资退休股,劳动管理股

  下属事业单位6个: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区人才储备中心、区人力资源市场、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区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一)办公室(就业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的文电、印信、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绩效评估、效能建设、行风评议、精神文明、优生优育、综治安全、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综合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指导监督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人人事档案管理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牵头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编制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全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规范人才中介机构工作、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牵头执行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参与拟定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拟定全区劳动者职业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就业专项基金管理、发放等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协调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实施面向社会各类人才的人才资源开发培训;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综合管理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综合管理职业培训机构; 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三基”建设工作。

  负责人:郑荣琪,联系电话:22575991

  (二)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依法行使局机关进驻事项的行政审核审批职能。负责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牵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协调本局承办的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姚伟东,联系电话:22508209

  (三)社会保障股(基金监督股)

  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工作的综合管理;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发放等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企业参保人员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无力参保的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审核工作;统筹做好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核工作;负责受理、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举报案件,组织或协助查处基金管理使用的违纪案件;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工作,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实施监督。

  负责人:陈丹萍,联系电话:22539278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负责区直政府系统及街道、园区下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工作以及编外用工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区直政府系统及街道、园区下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区国有企业干部学历更改;负责区直政府系统及街道、园区下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交流轮岗和调配,因私出国(境)备案、政审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和分流相关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政府系统及街道、园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纪律惩戒工作,提出贯彻考核、奖励、纪律惩戒等政策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表彰规定,负责省、市系统和省部级奖励表彰人员及单位的推荐、审核,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管理和审批区直政府各系统的奖励表彰工作。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继续教育基地工作,负责区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直政府系统及街道、园区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受区委组织部委托承担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配合上级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负责对各系列(专业)初级及市下放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预审、核准;负责省外引进及军队转业技术干部任职资格的审核确认;负责对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免试的初审,负责对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级)的考核确认;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材料的预审,负责对有关部门组建系列(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库)的审批;受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承担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黄剑龙,联系电话:22508209

  (五)工资退休股

  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及标准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工作调动和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变动工资政策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龄计算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死亡等待遇的贯彻意见;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假期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贯彻意见;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人退休及工资审批、审核;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已故后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的审批;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法规和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检查和督促落实退休人员的有关待遇;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其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聘任工作。承担区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何凝,联系电话:22508208

  (六)劳动管理股

  贯彻执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 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推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审核区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督促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开展薪酬调查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机构开展监察工作;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工伤预防、认定等政策措施,承担区级工伤认定及办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政策,综合管理区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指导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预防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企业职工因劳动人事纠纷引起的集体上访、罢工或突发事件;负责全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员的有关培训和管理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伍晓晖,联系电话:22505371

  三、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责人姓名:曾颖(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

  四、办公电话

  联系方式:0595-22575991

  五、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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