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区财力的建议。
(二)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按规定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
(五)负责区级各种预算内、外资金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支持生产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协调组织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六)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订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从业人员和代理记账公司工作。
(十)负责拟订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审核或审批全区专控商品。
(十一)参与区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政府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区政府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的评估。
(十二)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区金融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并定期报告。研究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十四)负责建立全区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负责建立与辖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
(十五)负责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相关民间金融组织实施监管、服务和风险防范处置。
(十六)指导、协调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资本市场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的政策,并经批准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的组织、指导、 协调;协调、推动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发展。
(十七)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有关工作。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全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协调、配合上级及本级金融管理相关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调推进全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承担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职责,协调推动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十八)参与拟定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参与指导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和引进工作。
(十九)按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负责职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构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预算股(预算绩效管理股)、国库股、行政事业综合股(区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国资与债务管理股、会计管理监督股(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核审批股)、金融工作股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机要、督查、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重要报告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陈志慰,联系电话:22508328;
(二)预算股(预算绩效管理股)
负责拟订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提出增收节支的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办理区级预算调整事项;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协调收入征管部门组织财政收入;拟订罚没收入及行政性收费的有关预算管理制度;指导街道预算管理工作;负责上下级财政结算工作;负责政府性基(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税收政策的建议;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基金管理制度。负责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制定与绩效管理有关的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等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区级预算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负责人:许鲤晋,联系电话:22508330;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统计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开展区级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及财政性投资项目银行账户、核准备案预算单位账户;编制财政总决算;指导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审核、汇总编制非税收入年度预决算;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负责人:杨莘,联系电话:22508665;
(四)行政事业综合股(区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订区级行政和事业单位通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开支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编制、下达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承担各单位的预决算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政法、教科文、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基本建设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参与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审核并发放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国库统发工资;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相关财政社保政策建议;管好区级粮食风险基金,负责安排和按时足额拨付区级地方储备粮油储备费用;承担区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按规定管理环保资金;参与拟定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参与研究扶持产业政策,完善本级扶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向上争取扶持资金及落实好配套资金;参与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政策;监督检查全区住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负责审核、报批专控商品,查处违反控购等违规事项。
负责人:林树蓝,联系电话:22508355;
(五)国资与债务管理股
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负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的相关工作;牵头落实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等相关工作;监督国有企业执行财务制度、执行国有企业监管相关制度;承担监督全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指导和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工作;监测地方政府性债务,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系统,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财政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利用地方政府债务贷款项目库;承担区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管理工作;协助区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
负责人:林洁,联系电话:22508325;
(六)会计管理监督股(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核审批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国性的会计法规、规章,并检查其执行情况;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协调与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提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受理违反财经法规的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督查各类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情况;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区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和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政府采购违规行为;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许可审批;承担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陈菲菲,联系电话:22508380;
(七)金融工作股
负责建立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调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研究建立丰泽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配合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协调监管和年度评价工作;承担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指导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和引进工作;负责制定丰泽区资本市场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的政策并经批准组织实施。
负责人:黄丽洋,联系电话:22505815
三、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8:00-12:00 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8:00-12:00 14:30-17:30
四、办公电话
电话:0595-22508328 传真:0595-22508329
五、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31号公务大楼二楼
六、主要负责人
吴志聪(丰泽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财政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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