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第十一条第二款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二、申请条件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三、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树脂工艺品研发展示中心大楼三楼11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5-22500579,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交通指引:可乘坐22路,30路,42路,44路,K307路,K308路公交车到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站点
四、申报材料
1. 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备案登记表
2. 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4. 从业人员花名册(应注明安全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配备情况),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
5. 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
6. 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
7. 安装、配备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相适应的采集、上传等设施设备的说明材料
8. 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清单(仅需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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