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安便民服务 > 其他服务
泉州市公安局北峰派出所关于招领涉案与非涉案财物的公告
来源:北峰派出所 2025-03-18 09:04 阅读人数:1

  我局北峰派出所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历年来积压的涉案财物蓄电池23颗(明细详见附件),均未找到这些涉案财物的所有人,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之规定,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十二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泉州市公安局北峰派出所二楼综合室领取(联系人:柯警官,22889386)

  本公告十二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涉案财物物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5年3月18日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889386

  特此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北峰派出所

  2025年3月18日

  <

序号 持有人 物品名称 特征 数量
1 无主(何丽芳被盗窃案) 蓄电池 超威1号6-DZF-20.2 19
2 无主(瞿凤梅被盗窃案) 蓄电池 五星砖豹电动车石墨烯适配电池6-FM-22.3 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