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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派出所关于招领涉案与非涉案财物的公告
来源:丰泽派出所 2024-12-03 17:26 阅读人数:1

  我局丰泽派出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涉案与非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未找到这些涉案与非涉案财物的所有人(包括通知当事人不来领取),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之规定,望该涉案与非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十二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丰泽派出所领取(联系人:林警官,0595-28972110)。

  本公告十二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涉案与非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日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577862

丰泽派出所关于招领涉案与非涉案财物公示清单

序号

当事人

财务种类

退还保证金/暂扣款

备注

1

王勇

人民币

1000元

 

2

谢金华

人民币

2800元

 

3

黄晓彬

人民币

5400元

 

4

王志华

人民币

5000元

 

5

傅清峰

人民币

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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