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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后渚海防派出所关于领取暂扣款的公告
来源:后渚海防派出所 2024-12-03 10:34 阅读人数:1

  我局后渚海防派出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均未找到或联系上这些涉案财物的所有人,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一年内持合法手续,携带二代身份证、暂扣款收取票据到办案单位办理暂扣款退还手续。

  本公告后一年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涉案与非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19859533133)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577862

  特此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后渚海防派出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暂扣款公示清单

序号

当事人

财物类型

金额(小写)

登记时间

经办单位

1

李明芳

人民币

150000元

2024年3月14日

后渚海防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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