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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政工室 2024-04-12 17:37 阅读人数:1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2024年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指公安机关依法招聘和管理,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部分岗位具有经常性外出执勤,且需参与通宵值夜班、24小时不间断轮岗、周末轮值班、配合民警参与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活动等特点,具体工作内容须服从工作单位调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其中男性4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4.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学历条件,其中,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将予以解聘。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主要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下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或者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者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10)从泉州市公安机关的辅警岗位离职不满一年的,及从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的工勤岗位离职不满一年的(自离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8.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下列考生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

  四、福利待遇

  新聘用的辅警与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福利待遇由分局统一保障。具体薪资根据辅警的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绩效等差别有所不同,除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外,转正后全年实发工资平均每月约3000元至3500元。

  五、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预计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招聘程序依次有现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报名资格复核、政审、递补、调剂、体检、和公示等环节,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解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考生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17:30。

  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9号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传达室。

  咨询电话:0595-22577861(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

  报名方式:考生根据《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建议用电子表格填写后打印A4纸、签名,勿涂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初审。

  属于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须提供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须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再更改。个别岗位对所学专业有具体要求的,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附件3)作为审核依据。

  注意:工作人员将现场初审并当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收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无效。

  2.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和标准见下方表格。

  “纵跳摸高”为男女必考项,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

  男子选考项为“男子1000米跑”“男子1分钟跳绳”“男子2000米健步走”,三个项目任选一项参加测试,参测者可自备跳绳,以上项目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女子选考项为“女子800米跑”“女子1分钟跳绳”“女子1500米健步走”,三个项目任选一项参加测试,参测者可自备跳绳,以上项目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所有测试结果均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男子体测项目和标准:

  项目

  合格标准

  35岁(含)以下

  36岁(含)以上

  男子纵跳摸高

  250厘米

  男子1000米跑

  520

  550

  男子1分钟跳绳

  138

  128

  男子2000米健步走

  1710

  1810

  1988年4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5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88年4月12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6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女子体测项目和标准:

  项目

  合格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女子纵跳摸高

  220厘米

  女子800米跑

  515

  女子1分钟跳绳

  138

  128

  女子1500米健步走

  1250

  1350

  1993年4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3年4月12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1)纵跳摸高测评方法

  准备测评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评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评条的视为合格。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戴手套等其他物品。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方法

  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3)男子2000米健步走、女子1500米健步走测评方法

  测验方法与800米、1000米跑测验方法相同,受测者行进方式只能为快走而不能跑,双脚不能同时离地,因行进方式违反规定被警告两次者取消测试成绩。

  (4)男子1分钟跳绳、女子1分钟跳绳测评方法

  统一计时。受测者每跳跃1次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记录1分钟跳绳次数。测验过程中跳绳绊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3.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组织,随机抽题考试,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45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考题为主来源于生活常识、时事政治理论、党史、法律法规等范畴。考生可参考《学习资料(2024年度第二期)》(附件4)进行学习。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加10分,同时属于上述多种情形的不重复加分。

  4.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2的比例,向上取整,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并当场打分,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

  5.考试总成绩

  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笔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笔试成绩排列。

  6.报名资格复核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人选。报名资格复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籍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并签字确认,方便我局后续通过查档核实学历真实性;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证书或资格证书(如:C1及以上驾驶证等)。报考岗位无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

  (5)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6)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政审

  报名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政审。政审为主审核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8.递补和调剂择岗

  (1)面试环节结束后,后续环节因弃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同步进行递补工作,政审环节结束后,不再递补。

  (2)在递补截止时间之后,组织调剂择岗。若有岗位空缺,从所有面试合格但排名在所报考岗位招收人数外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序公开调剂择岗(考生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选择该岗位),直到参加调剂择岗的考生选择完毕或者空缺岗位被选择完毕。每个考生最多只能调剂选择一个岗位,放弃调剂择岗或者因可选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未能选到岗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调剂择岗只进行一轮。

  9.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

  10.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六、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列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考生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个人原因弃权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弃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辅警招聘考试。

  3.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体检表,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5.本公告由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1.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4. 学习资料(2024年度第二期)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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