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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2024-06-21 15:22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蓝天幼儿园:

  张明霞对泉州市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未履行法定职责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4月24日依法受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2024年6月20日,本机关依照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经核实,你单位已搬离旧址,新址未明确且电话未能接通,本机关无法联系你单位。因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泉丰政行复〔2024〕51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前往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文旅大厦1009室)领取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复议决定书》(泉丰政行复〔2024〕51号)

  联系电话:0595-22170037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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