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概述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集成残疾人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残疾人就业帮扶、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等10个“单事项”。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和线下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实现残疾人群众“一趟不用跑”或“只跑评定医院一趟”“高效办成一件事”,有效提升残疾人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什么是“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指办事群众在办理涉及残疾人的10个事项时,可以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闽政能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自主选择其中需要办理的事项,线上、线下一表申请、联合办理。10个事项如下:

残疾人证新办

残疾人证换领 

残疾人证迁移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残疾人证注销

残疾人证类别/等级变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就业帮扶(含失业登记、就业需求登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

温馨提示

残疾人证为申请两项补贴、就业帮扶等事项的前提依据;申请人若无残疾人证,需先申请,再继续申领其他补贴。

 

开始申请

办理流程

申报须知

1.残疾人证业务申报须知:

(一)残疾人证新办。凡居住在我市且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在其居住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其中精神障碍者和听力正常的言语障碍者,一般应在2周岁后方可申请;因病因伤致残者(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无法恢复功能等除外),在最终治疗结束起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康复或因病、因伤等原因确实发生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变化的,可申请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变更。

(三)残疾人证挂失补办。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故遗失残疾人证的,可申请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四)残疾人证换领。1.到期换证。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9年后残疾人可申请换领新的残疾人证。2.残损换证。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污损或损坏卡面、影响正常使用的,可申请残疾人证换领。3.资料更新换证。残疾人证有关内容(除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外)发生变化,需要更新的。

(五)残疾人证迁移。持证残疾人在持证期间,因户口迁移的,应在迁移之日起半年内申请办理残疾人证迁移。

(六)残疾人证注销。持证残疾人因死亡或通过康复(含部分康复)恢复功能或部分功能的,可申请残疾人证注销或注销部分残疾类别。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报须知:

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储蓄卡、三张照片、在享低保低收入或无固定收入证明。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须知:

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储蓄卡、三张照片。

 

4.残疾人就业帮扶申报须知:

凡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

(一)年满16周岁,女54周岁以下,男59周岁以下,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5.残疾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免申即享,每月人社部门比对残疾人证信息)。

 

提供材料

1.残疾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亲属的书面申请

3.残疾人的死亡证明

4.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旧证或残损证

5.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

6.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7.遗失声明

8.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

9.监护人的监护证明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12.储蓄卡

13.残疾人证

14.户口簿

15.在享低保、低收入或无固定收入证明

16.资料变更佐证材料

17.失业登记申请表

18.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

19.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

20.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需提供)

21.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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