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
概述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第二十条:“ 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出具登记通知书,及时制发营业执照。不予当场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接收申请材料凭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材料。不属于市场主体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登记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登记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第十九条:“市场主体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利害关系人就市场主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或者其他有关实体权利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对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造成影响的,申请人应当在诉讼或者仲裁终结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申请对象
个人。
享受补贴(待遇)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申请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出具登记通知书,及时制发营业执照。不予当场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接收申请材料凭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市场主体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
申请材料
1.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1、提交原件,必须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2、申请登记为个人经营的,由经营者签署; 3、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以确认。 3、电子文档为原件扫描件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2. 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港澳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要提交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 A、香港居民申请者应当提交的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三种中的任一种);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B、澳门居民申请者应当提交的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种中的任一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两种中的任一种)。 *台湾农民的身份证证明文件:①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复印件;③台湾农民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或注明“自耕农”的户籍证明。 *台湾居民的身份证证明文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3.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1、无法提供详细地址的,还需提交方位示意图; 2、由经营者签署。 3、电子文档为原件扫描件
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4、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材料形式:电子(上传),电子证照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注:1、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3、集群注册需提交住所托管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
步骤: 受理
办理人:各所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办理结果:《收件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步骤: 决定
办理人:各所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办理结果: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流程图(网上办)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流程图(现场办)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流程图(业务经办)
网上办事大厅地址
个体工商户设立线上申请的两种方式:一是通过“闽政通”的“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系统”进行申请,申请人只需在手机端填写相关的申请内容,提交后由系统自动审核,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后带身份证到辖区内自助机上打印营业执照。二是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预审通过后,可打印材料签字完整联同邮寄受理单(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可下载)邮寄到窗口,窗口办结后再将营业执照邮寄给申请人,实现“零跑腿”。(自助打照可到:丰泽市场监督管理所丰淮街30号丰泽市场监管所一楼28003315;清峰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峰城口农贸市场3楼清峰市场监管所22882442)各所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申请地址
丰淮街40号泉秀市场监管所一楼22556216;丰淮街30号丰泽市场监管所一楼28003315;东湖街尚园小区12号楼城东市场监管所4-5号店22680453;北峰城口农贸市场3楼清峰市场监管所22882442;彩虹新城5-112东湖市场监管所22215315;沿海大通道美山小区5号楼东海市场监管所一楼22011315
交通指引:泉秀所、丰泽所 可乘坐22路;60路;202路;k1路;k604路;k701路公交车到“刺桐公园” ;城东所 可乘坐7路;19路;23路;23路夜班;25路;32路;44路;203路;k502路;k902路公交车到“坪山路口” ;清峰所 可乘坐6路;17路;22路;26路;33路;37路;55路;201路;601路;k901路公交车到“新华小区”;东湖所 可乘坐22路;23路;32路;202路;k701路;k902路;x2路公交车到“人才大厦” ;或7路;19路;25路;41路;44路;;203路;k502路公交车到“侨乡体育馆”;东海所 可乘坐1路;8路;14路;21路;30路;k503路;k510路公交到“宝珊花园”: https://zwfw.fujian.gov.cn/map-container/index?unid=BCB625CBFE9D1F8D0A2AFEBD9525B973&serviceUnid=0A30562F10380ECF92E4B190425EEE97
申请期限
受理后6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丰泽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0595-2215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