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100-2020-00045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0〕66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5
北峰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设立万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泉丰北办〔2019〕6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和《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五届区委常委第165次会议、区五届政府第七十八次常务会研究,同意设立万科城社区居委会。现批复如下:
一、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万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社区面积及四至:面积约210亩,东北至北清西路、北低干渠,西北与正祥丰屋安置房工地交界,西南至金潘段江滨北路,东南到江滨北路。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数、居民小组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社区居民代表数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社区实际情况确定,社区设置6个居民小组。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北峰万科城二期商业街A6#楼二、三、四层,面积约1200平方米。
五、社区工作经费及启动经费:社区的工作经费按《丰泽区街道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泉丰政综〔2018〕221号)规定执行;区财政拨付给社区启动经费20万元。
请你单位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大力宣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相关规定及居民需求加快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依法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内设机构,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社区自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基层社区安定稳定。
此复。
附件:北峰街道万科城社区居委会平面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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