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2-00121
    • 备注/文号:泉丰政征告〔2022〕44号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0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华洋片区改造-滞洪湖工程一期(丰泽段)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2-11-11 15:16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西华洋片区改造-滞洪湖工程一期(丰泽段)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4.1659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空地、西至丰泽区与南安市行政分界线、南至漳泉肖铁路、北至丰泽区与南安市行政分界线。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北峰街道招联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西华洋片区改造-滞洪湖工程一期(丰泽段)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日组织北峰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峰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西华洋片区改造-滞洪湖工程一期(丰泽段)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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