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0-00100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0〕141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7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2018-9号
储备用地土地征收(使用)启动通告
为实施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关于泉州市2018-9号储备用地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目的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3.8411公顷。
(二)征收(使用)范围:南至信和幼儿园,西至泉州第十一中学,北至王亚伏烈士墓,东至施工地。具体位置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项目用地涉及分别为:城东街道金屿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泉州市2018-9号储备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普通住宅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7日由城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通告在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张贴,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通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的实施征收单位为城东街道办事处,我区委托城东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通告。
附:用地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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