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2-01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泉丰城办〔2020〕80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4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0-08-31 15:23
      

     

    泉丰城办〔2020〕80号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专项整治

    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8月5日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和8月9日、8月12日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部署,以及区安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泉丰安办〔2020〕69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以及近年来国内类似事故教训,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安全感的期待日益增长,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整治范围

    根据我街道实际,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18日。

    四、整治内容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排查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基础上,全面摸排我街道涉及硝酸铵、硝化棉、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企业的底数,建立工作台账。要依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经验的行业专家深入一线指导服务、明查暗访,全面排查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情况,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

    街道安监办: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和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确保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零售、贸易类企业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街道企业办、城东市场监管所和城东派出所、乌屿派出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硝酸铵等民用爆炸物品行为,落实销售、购买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

    街道城管办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人员等进行排查整治。

    街道企业办:要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安全排查,督促企业开展环境治理设施的安全评估,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

    街道宣教办:要开展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排查整治。

    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动社区安监员力量,以仓库、废弃厂房及简易搭盖建筑为重点,深入排查非法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予以从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每年7-9月份是化工事故的高发时段,据不完全统计,近30年来全国在此期间发生的危化品重特大事故多达18起,占30年来危化品重特大事故总数的40%以上。当前正值暑期汛期,极端天气较多,且受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影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复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有经验的专家深入企业指导服务,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严防走形式、走过场。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和危险废物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监管责任链条无缝衔接。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审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布局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严格监督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建立检查工作台帐。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隐患反复出现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对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硝酸铵等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街道企业办、城东派出所、乌屿派出所和城东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从重查处;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强化举报查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行动,及时受理关于涉及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认真核实查处每一条举报线索。

    请各社区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于9月21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街道安办。

    联系人: 429844997@163.com

     

     

                           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24

     

      抄送:城东派出所、乌屿派出所城东市场监管所

      泉州市丰泽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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