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泉丰食安办〔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2
    关于做好春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25 11:38

    各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召开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丰委办发明电〔202046号),现将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量巨大,食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且又叠加全球疫情蔓延、进口冷链食品风险加大等多重因素,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严峻。因此,抓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为全年工作开好局,具有特殊重大的意义。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临一线,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严密措施,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食品从种养殖到生产、流通、运输、贮存、餐饮各个环节的巡查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缝隙。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采取更加迅速、更为严格、更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密切配合,深入开展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

    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以节日消费量大的酒、糖果、饮料、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油、乳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糕点以及本地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集散地、节日食品及地方特产集中区、旅游景点、农家乐自助采摘点等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五大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强化食品种植养殖和农贸市场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检查整治,保障食用农产品源头食品安全;要加强动物疫情防控、畜禽屠宰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防止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检查,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活禽宰杀与销售,督促做好农贸市场通风、日常清洁消毒工作,阻断可能的传染和传播途径。

    (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证、无标准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加工劣质食品的“黑窝点”;严格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环境、生产设备、加工工艺流程等,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两非一超”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与畜禽自加工食品。督促保健食品企业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指南。

    (三)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冷冻库以及各类门店、超市的冷链食品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落实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格落实“三全”要求、查验“四证”责任,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手续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抓好市场食品准入、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等市场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击各种以节日为由促销过期霉变、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群众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和投诉,规范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以“抗疫”为噱头,虚假宣称保健功能,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

    (四)全力保障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消费特点,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大型活动举办地、旅游景区、春运人流密集的车站码头周边、商业聚集区等为重点地区,以承接大型宴席(婚宴、年会、年夜饭等)的酒店、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体聚餐场所等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场所,以及凉菜、冷冻海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环节,严格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以及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严把凉菜、冷冻海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安全关,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餐饮制作过程的卫生管控,确保“年夜饭”和春节期间餐饮安全。

    (五)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线上线下监管要求一致原则,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餐饮单位入网资质审查、入网后检查、许可资质和量化分级管理。要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要求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要严惩重处,让消费者享受安全便捷的食品服务。

    三、问题导向,严惩重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单位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抓好果蔬农药残留、畜禽产品滥用违禁药物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治理,严厉打击制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使用劣质大米或变质粮食加工粮食制品,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餐饮服务单位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不落实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机制,严格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执行春节值守制度,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状况,提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响应,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事故调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引导,科学消费,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单位要针对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及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宣传阵地,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健康消费理念,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对年货市场、食品、保健食品等相关领域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交流,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科学饮食、文明消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

    请各单位分别于27日、217日、224日,向区食安办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吴一芳,联系电话:28285501

    邮箱:fzqsab@163.com

     

     

                                                 泉州市丰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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