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0-00043
    • 备注/文号:泉丰食安委〔2020〕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4
    泉州市丰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24 10:20

    各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经区委和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全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全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

    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全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根据《泉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泉食安委〔2020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食品安全战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执政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保民生、保安全”,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治理指标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6%以上。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8%以上,药物残留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全区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乳制品、腐竹等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区级以上饮用水综合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瓶(桶)装水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控制在5%以下。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严格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

    1.种植养殖环节。①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许可,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发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农药购销异常情况,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违禁使用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整治,完成耕地分类清单编制并实行分类管控,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面积1000亩以上。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用药减量增效。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全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以上,基本实现不用化学农药绿色茶园全覆盖;推进水产养殖精准减量规范用药行动,总结推广水产品养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控技术模式。⑤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80%以上。实施品牌提升行动。稳定现有6个 “三品一标”农产品;加强证后管理。强化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检打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水产品养殖、运输环节严厉打击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2.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①抓好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鼓励小作坊集中化、规范化生产经营,普查建档率达到100%,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严禁经营野生动物。推进餐饮服务提档升级行动,提升“明厨亮灶”覆盖率;推进“流动厨师”管理,试行餐饮外烩告知承诺、分级指导、证照合办制度,鼓励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公司和社区家宴中心建设。②加强风险排查防控。深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及专项检查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加强风险评估研判,建立重点食品风险清单。组织年度食品企业风险定级评定工作,加强结果运用。③深化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强化 “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追根溯源,查处一案,牵出一串,整治一行。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将保健食品整治内容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持续抓好瓶(桶)装饮用水、 “两超一非”和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突出问题治理。④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食品供应特点,加大互联网食品销售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食品销售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网络订餐、外卖送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线上线下融合监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突出“以网管网”,开展网络食品销售数据分析监测,在网络订餐平台引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网络餐饮监督,巩固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饮用水行业。①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②配合市级新建改造市政供水管网,开展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及水质抽检。③组织开展城乡集中式供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④加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管,开展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4.其他监管工作。提高粮油产品供给水平。加强原粮收购和政策性粮食储备环节的质量监管。做好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核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出入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建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引导推动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提升粮油产品质量水平。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围绕食品用塑料包装、食品用纸包装、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等5类食品相关产品,抓好企业现场检查、质量抽查等工作。加强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加快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二)坚持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

    5.切实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先行先试,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探索。加强食品安全检测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专业技能;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推进基层网格化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监管创新,探索“互联网+”监管,发挥数据化情报导侦作用,逐步实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网上排查、实时发现、汇聚筛查和案件网上移送受理监督。推进“明厨亮灶”工程,让公众共享食品安全信息。(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改局)

    7.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保险公司创新食品安全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肉蛋奶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引导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8.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规范开展农业生产活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把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管方式引入常态,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生产取证企业食品安全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和评价工作,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严重失信者名单的动态管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信局、卫健局、发改局)

    (三)推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依法严惩

    9.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惩戒措施。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开展“昆仑2020”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全力“断链条、端窝点、摧网络”。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

    10.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实现行政部门移送案件数量同比上升、质量提升。强化行刑衔接,集中破获一批大要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局)

      (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1.夯实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基础。联合食品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各类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参与食品生产安全治理,多举措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知识培训。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开展行业协会和企业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引导行业自律。鼓励社会舆论监督、投诉举报,推动行业规范自律,促进食品从业者诚信守法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直有关单位)

    12.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开展2家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巩固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试行“放心肉菜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3.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科普教育。推广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引导家长、在校师生充分参与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参加“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在线食品安全教育;举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1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法治宣传、诚信自律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打造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实时发布预警信息,依法打击网上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直有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各街道、各部门要对标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保障必要工作经费,配齐配足工作力量,统筹有序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坚决查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明确监管职责分工,防止推诿扯皮。各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年底前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附件:2020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附件

    2020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1

    区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工作

    开展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一法一例情况执法检查,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和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情、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和泉州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等情况。

    区食安办,区直有关单位

    2

    开展“两超一非”专项行动,推进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

    以粮食加工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5类食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非法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4类问题的整治。

    区市场监管局

    3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①小学、幼儿园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鼓励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HACCP认证管理。②全区学校食堂全面纳入“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按要求上传相关进货台账数据。③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城管局

    4

    主要食品监管抽检工作

    ①落实区委、区政府年初确定的5批次/千人目标,按照区食安办的任务分解方案有序推进,力争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强化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全年开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快检3500个以上,养殖环节水产品快速检测20批次;开展基层监管所食品安全快检室标准化建设,市场监管所全年开展主要食品快检不少于720个。

    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卫健局、城管局、发改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

    5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做好风险监测技术培训、质控考核,提升风险监测质量;组织风险监测通报会商和分析研判;开展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②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实现街道及以上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全覆盖;推进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提升。

    区卫健局

    6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①按照区食安委年初部署,有序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9个专项行动。②按照国家确定的野生动物有关名录,查处禁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违规进入交易消费场所和网络交易平台。③查处借防治新冠肺炎疫情名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建立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强监督抽检,严格问题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自然资源局

    7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推进全区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全省追溯系统二期升级有关工作。推动企业上传追溯数据,提升追溯主体覆盖面,食品批发上传率达80%,大型商超预包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带码销售率均达80%以上;开展1个以上农贸市场试点。

    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改局

    8

    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根据省级食品安全处置预案修订进度,及时跟进修订区级预案。依托省市场监管局舆情监测平台,开展全天候监测并快速处置,加强舆论引导。②举办应急演练、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餐饮保障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

    9

    服务食品产业发展工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鼓励餐饮品牌和食品连锁企业发展地摊经济、夜市经济。支持食品网络经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可直接申请增加网络经营备注;仅申请增加网络经营备注且不改变经营条件的,免于现场核查。创新食品自动售货及餐饮外烩经营许可模式,试行“一证通行”及“告知承诺”制度。②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实现提档升级。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继续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覆盖率和占比,严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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