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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为1992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543.74万元
2018-01-08 12:47 阅读人数:1

今年,我区共为1992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2016年度社会保险补贴543.74万元。一是补贴对象精准。社保补贴面向经认定为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8类就业困难对象,经审核确认此次符合条件的对象共1992人,其中“4050”对象1954人、参战退役军人及家属3人、国企下岗人员4人、持残疾证10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12人、二女户9人。二是补贴金额提高。社保补贴标准按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即养老保险每缴交一个月给予补贴210元,医疗保险每缴交一个月给予补贴122.2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474.52万元、惠及1916人,医疗保险补贴69.22万元、惠及492人。三是资格审查到位。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居民,做到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讲明并推荐合适岗位促进就业;联合财政、街道、社区等部门力量,建立就业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做好就业跟踪和反馈,对身份发生变化而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清理,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用;在发放环节严格按照人工审查、本人签字等程序进行发放,杜绝资金的虚报冒领。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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