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创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2.25-3.3)
2021-02-25 14:26 阅读人数: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福建省创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1225日—33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福建省创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王爱约实验楼二、三楼

3.建设单位:福建省创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华力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验室面积约600m2、办公区面积约2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室改造装修,购置原子荧光光谱仪、GCMS+吹扫捕集仪、石墨炉原子吸收、火焰原子吸收等设备。

施工期限:202012月—20213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声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使用的经营场所已建成,不涉及新建厂房,故本评价不考虑其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运营期

本项目实验室设备均置于室内。实验室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间具有一定隔声效果,一般情况下在10~20dBA)以上。

6.2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使用的经营场所已建成,不涉及新建厂房,故本评价不考虑其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运营期

本项目营运期样品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东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其他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东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运营期污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6.3大气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使用的经营场所已建成,不涉及新建厂房,故本评价不考虑其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消解废气操作在通风橱内进行,项目拟设置一套“碱液喷淋”净化装置,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废气引入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排气筒外排,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溶液配制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少量废气经通风橱集中收集,各检测设备进样口上方安装万向集气罩,实验过程中的少量废气经万向集气罩集中收集,项目拟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废气引入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排气筒外排,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6.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⑴施工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使用的经营场所已建成,不涉及新建厂房,故本评价不考虑其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⑵营运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沾染药品的少量破碎玻璃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品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报废仪器及废配件,其中可回收利用的配件和报废仪器由仪器销售商回收,其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分析完毕的样品经过留样期后均由委托单位或送检企业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网站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截止报告提交审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中: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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