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财政局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2021-11-01 14:55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214号)和《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成立检查组于20208月——10月,对泉州市丰泽区疾控中心、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期间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丰泽区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对丰泽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会计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和其他证明性材料,检查组实施了包括调阅资料、询问、现场核实、分析性复核等必要程序。

检查发现,泉州市丰泽区疾控中心不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对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会计监督检查,不存在虚假收支、虚构投资规模、不当不法执行财政资金制度规定等行为。

检查发现泉州市丰泽区疾控中心、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能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根据本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预算收支执行基本符合规定,但是账务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1、   列支经费不规范;

2、   部分科目核算不准确;

3、   发放补贴无相关发放依据,未附相关文件批复;

4、   确认费用支出仅附文件通知和相关报告,大额支出未附正式发票;

5、   合同手续不规范,合同签订单位与履行单位主体不   一致;部分印刷材料未附相关协议合同;

6、   大额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部分采购未附购销合同及验收单;采购合同签订单位与实际验收单位不同;办公用品未按要求办理领用存手续;

7、   零星工程管理不规范,零星修缮未附工程验收单。

对上述问题,我局要求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对照我区相关文件规定,将整改工作书面报告我局会计监督股,并附整改相关材料。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2021/11/0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