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泽区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1094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1-12-30 10:03 阅读人数:1

泉丰市监函〔202189

                                                          答复类别:B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丰泽区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1094号建议的答复函

 

林生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坚决整治丰泽区商住楼酒吧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规范商住楼酒吧发展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具有很好的启发和促进作用。现结合我局职责,将分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做好执照审批工作,严防不符合规定开设酒吧现象。深入推进住所登记改革。为降低准入门槛,方便市场主体设立,简化住所证明文件,以《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替代所有的场所证明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

(二)积极处理涉及酒吧举报投诉件,做好案件办理工作。 

      2018年至今,我局收到酒吧相关投诉举报共计14件,主要涉及餐饮经营主体超范围经营等内容,主要涉及丰泽区古琪餐饮店(太古乐k吧)、丰泽区老虎酒吧、丰泽区享趣吧餐饮店、丰泽区美享道小龙虾餐饮店等主体。因演艺经营、噪音扰民、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我局主要针对超范围从事酒吧经营业务进行处理,相关举报件均已办理,符合立案条件的交由执法三大队严格按照案件程序办理。2020年,执法三大队办理一起酒吧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案,充分发挥好执法办案的指引和强制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了进一步发展及规范商住楼酒吧的发展,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注册登记。我局积极为酒吧行业创造便利化的登记环境,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推进“多证合一”、“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制”“住所申报制”等多项改革举措,为酒吧行业的工商注册登记营造宽松、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先照后证”登记制,将除部分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及设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取得前置许可的市场主体外的其他市场主体登记涉及的前置许可均改为后置许可。市场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一般项目的经营活动;从事保留的市场主体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凭许可文件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其他行政许可项目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凭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演艺吧所涉及的文化、卫生等部门的行政许可已不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许可,即演艺类企业可先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向相关许可部门申请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开展经营活动。

(二)规范住宅商用,强化部门协作。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促进“住宅商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取缔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牵头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规定和区有关工作要求,加大监管力度, 强化服务引导,严控风险隐患,创新监管方式,继续推进无证无照经营协同监管、联动监管、智慧监管和审慎监管,推进我区无证无照经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促进新经济新动能健康成长营造更优环境。我局还将和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针对现有“住改商”酒吧开展整治,依法查处娱乐场所无照无证经营行为。以“创城创卫”、“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契机,对现有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对于属于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坚决查处。

(三)坚持依法执法,做好普法工作。结合我局职能范围,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打击商住楼酒吧方面的相关违法行为。在执法及日常监管的过程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宣贯工作,强调主体经营的责任。

 

分管领导:蔡安莉 

经办人员:王伟红

联系电话:28380196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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