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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丰泽区个体工商户“双随机、一公开”跨部分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0-12-14 15:14 阅读人数:1

各股(室)、所检查人员: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高端高效高质量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现将《2020年丰泽区个体工商户“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1       

 

 

 2020年丰泽区个体工商户“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20年丰泽区个体工商户“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保障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增强监管实效,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个体工商户“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不断提升监管的透明度、规范化、高效化,通过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主体、重点产品、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和相关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发现和移送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有效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对象

以市场监管所交叉检查的形式,跨所随机抽查个体工商户,每年随机安排交叉检查的对象,按辖区所有确立个体工商户总数的2%比例抽取。本次方案安排如下:

实施检查市场监管所

丰泽所

东湖所

城东所

东海所

泉秀所

清峰所

被检查市场监管所

东湖所

城东所

东海所

泉秀所

清峰所

丰泽所

本年度个体工商户“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受疫情影响以及初次开展的原因,对抽查工作的规模进行一定的控制。本次方案以丰泽所为试点,由丰泽所抽取东湖所辖区个体工商户。

三、抽查内容

1.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对相关行业个体工商户,按照监管职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检查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年报公示信息:检查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3.市场主体许可登记备案:检查市场主体相关事项办理登记备案和许可、及该事项是否持续合法等情况进行检查。

4.“1+X”专项督查:对抽查对象中属于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在2020年1月-6月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及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进行检查,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

四、时间安排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自工作方案下发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01115日前)

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细化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组织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完成各部门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随机匹配,组成联合检查组。

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对象,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统一随机抽取,并在抽取后分派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将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发往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由其认领参与检查的具体企业名单,并将确认后的检查对象名单反馈回市场监管局汇总。参与联合抽查部门在确认检查对象名单后,按照分级负责、随机选派、合理匹配原则,分别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个别行业领域有特殊专业性要求,并有自行建立双随机平台的,可通过部门双随机平台自行抽取后将抽取企业名单和抽取结果导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1116日至1220日)

1.集中检查。各检查组按照进度要求,规范开展检查。此次任务的集中检查应在12月20日前完成。各检查人员要按照所匹配的检查对象,明晰抽查任务、检查事项、检查流程和要求,制定好实地检查计划。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增强检查实效。

2.及时公示检查结果。继续实行“一站式”抽查结果公示,各检查组要边检查边处理边公示,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检查结果由各部门检查人员分别录入本部门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将检查结果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全部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12月20日前完成,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01221日至1231)

做好检查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各检查组应注重保存检查过程中的证据、文书等档案资料,逐户收集整理,按照本单位档案管理规定,逐一装订、归档、保存。各单位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健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相关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责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和推进程度是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标志,也是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把联合抽查工作抓紧抓实。要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健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严密组织,推动责任落实,将抽查任务逐一分配到具体检查人员,确保扎实完成各项抽查任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清单要求,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压实责任。在任务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联合抽查的人员调配、结果处理等,密切横向纵向协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优势,提升监管成效。各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并实施检查;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

(三)强化信用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检查结果通过福建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录入,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检查结果纳入抽查对象的信用记录,推进部门间互认和使用,对守信者予以政策支持激励,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操作流程、检查标准等向企业讲清楚、讲到位,提高企业认知度,进一步取得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支持、理解、配合和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引导依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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