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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丰审改办〔2020〕14号 关于调整公布丰泽区委托下放区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
2020-11-09 09:38 阅读人数:1

关于调整公布丰泽区委托下放区级

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区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20〕4号)精神,注重权责清单的实用性和便民性,经研究决定,调整公布委托下放区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目录8项,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及时承接并对外公布。各街道要将公布调整的区级委托下放事项清单及时承接到位,编制新的运行流程图,并且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各街道和区直相关单位要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要求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等相关工作。

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有关政策文件调整情况,为及时对接上级目录、做好职责划分,建议各街道要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由区直部门或街道及时将调整意见函报送区审改办,抄送区委编办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区审改办按程序报区政府同意后发文作动态调整。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区直相关单位在事项委托、下放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制定有效措施,及时对各街道的业务进行指导,确保相关权责事项能够衔接落实到位

四是抓好督促落实。区委编办,区审改办、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加强督促,各街道要主动对接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时做好街道权责清单的编制成果运用,按要求进驻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标准化建设。区效能办将各街道权责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附件:丰泽区委托下放的区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目录

 

 

                                  泉州市丰泽区行政审批制度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机构编制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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