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市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8】55号)和《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泉政文【2018】56号)的文件精神,经区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审,重新调整公布商务局(粮食局)行政权力清单:新增行政强制1项;删除行政监督检查1项。经以上调整,区商务局(粮食局)保留行政权力84项。具体为: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5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16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类型行政权力实行“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标准化管理,并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
各部门不得在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外或超出规定权限实施行政权力事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泉州市丰泽区商务局(粮食局)行政权力清单
区审改办 区政府法制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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