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
为为进一步做好省、市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8】55号)和《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泉政文【2018】56号)的文件精神,经区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审,重新调整公布区民政局(双拥办)行政权力,删除行政处罚1项;删除行政给付1个子项;调整行政监督检查1项。经以上调整,区民政局(双拥办)保留的行政权力有89项,具体为: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27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
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类型行政权力实行“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标准化管理,并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
各部门不得在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外或超出规定权限实施行政权力事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双拥办)行政权力清单
区审改办 区政府法制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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