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需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2020〕6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万安片区(金屿社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东至世贸璀璨天城项目用地,西至安达路,南至万智街,北至大江盛世项目用地(具体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城东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9日。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咨询地点:城东街道办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686552。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丰泽区万安片区(金屿社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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