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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03-06 11:07 阅读人数:1

  一、机关职能

  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丰泽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的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整合发展;推进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工作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开拓旅游客源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丰泽地方艺术特色,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学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文学艺术,各文化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设施及基层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七)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协调、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察职责。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督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保护维修和合理利用等工作。

  (十)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培育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推进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配合和承办开展对港澳台、对文化、体育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丰泽文化(文物)、旅游走出去。

  (十三)组织规划实施全区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全区性体育竞赛工作,承办上级体育部门在我区举行的比赛活动。

  (十六)协助配合教育部门搞好学校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オ,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促进体育市场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归口管理体育市场,指导体育产业发展;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的业务指导管理;负责裁判员和等级运动员的申报;负责区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指导管理。

  (十八)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入オ队伍建设。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新闻出版及电影主管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市局执法支队对动漫(不含纸质动漫、电影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及依法对动漫(不含纸质动漫、电影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核;区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作品及电影动漫节目的监督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新闻出版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相互沟通协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核审批股”牌子)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新闻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行政后勤、计划生育、信访、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示件;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负责编制局机关经费预决算草案,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财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相关统计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核准、审批、备案登记、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例度;负责文化、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及区级体育社团资质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审批管理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负责审核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武术段位等级申报;负责旅行社从业资格、经营范围的初审工作。

  负责人:柯静,联系电话:22508750(办公室)、22508739(审批股);

  (二)文化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文化事业发展、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指导协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学艺术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文学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指导文学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丰泽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学文艺作品和代表区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团体,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文化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以及艺术表演的业务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以及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工作;指导并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文物调查、公布,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审核考古发掘和文物单位修缮、开发利用等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乡)、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博物馆藏品的征集、保护、陈列、研究、展示、安全防范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协调出土文物移交博物馆展示工作;指导博物馆其他业务建设和民问交流活动;承担区文物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袁姝慧,联系电话:22508980;

  (三)体育和旅游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群众体育、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扶持和促进体育产业建设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工作,推动社区体育、行业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协调群众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街道(社区)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及全区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学生体育教育工作;组织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竞赛工作;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制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协调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活动;协调本区承办的重大竞技体育比赛活动;承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业务指导管理工作;参与查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协助联络台、港、澳同胞及海外侨胞中的体育界人士;开展国内外体育交流,举办或联办群众体育竞赛或体育活动。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全区旅游资源普查、旅游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对策措施;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工作;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全城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统筹实施和指导A级景区、旅游特色街区、乡村旅游星级单位、星级酒店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旅游业利用外资项目,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承担全区旅游专项经费的计划管理工作。

  负责人:蔡莉莉(旅游股)、陈金葵(体育股),联系电话:22508980;

  三、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楼7楼

  四、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8750(办公室)

  传真:0595-22508770

  六、单位负责人:

  张勇 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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