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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北峰派出所关于领取暂扣款的公告
来源:北峰派出所 2021-05-10 15:41 阅读人数:1

  我局北峰派出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均未找到或联系上这些涉案财物的所有人,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一年内持合法手续,携带二代身份证、暂扣款收取票据到办案单位办理暂扣款扣款退还手续后,到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保障室办理领取暂扣款手续。

  本公告后一年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涉案财物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789970

  特此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北峰派出所

  2021年5月10 日

 

序号 登记时间 当事人 金额(小写) 电子票据号
1 39773 蔡华锋 2200 03120
2 39833 高建生 3000 03005
3 40141 郑德明 5000 01922
4 40429 张学月 8100 0027590
5 39773 温贤坤 5000 3119
6 40429 林曙晖 8260 002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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