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泽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意见》(泉丰政办综〔2019〕54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丰泽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效率和项目实施成效,我区参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科计〔2019〕9号)、《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等上级文件,制定了《丰泽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意见》。
二、重点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七个部分:总则、项目支持方向、项目申请与立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结题、项目经费的监督与管理、附则。
“项目支持方向”部分,设置了重点科技项目、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军民融合科技项目、民生科技项目、科技拥军项目等类别,并限定每个类别项目的申报要求。其中,重点科技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其他类别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项目申请与立项”部分,明确了项目申报、项目推荐、项目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论证、现场考察、确定立项、签订合同等环节的流程和要求。
“项目实施管理”部分,明确了区工信科技局、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各自职责。
“项目结题”部分,明确项目到期均应结题,项目结题方式包括项目验收、项目中止和项目撤销等三类。
“项目经费的监督与管理” 部分,对补助经费额度、补助方式、项目经费的列支范围等作出了规定。
三、办事指引
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公开征集方式。区工信科技局根据我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发布项目申报文件,明确支持方向和范围,确定申报的时间、渠道和方式,组织项目申报。
企业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推荐,事业单位等由其区级主管部门推荐,区直部门或引进的科研机构可直接申报。
根据当年度项目申报文件规定的时间,区工信科技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咨询电话:区工信科技局2250639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